您好!欢迎浏览宁夏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官网!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宁夏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党群建设
党建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党群建设  >> 党建新闻  

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09月07日  点击数:2138 次

银住建党办〔2017〕45号

局机关各处(科)室、局属各单位:

  我局自2009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以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发展,充分展示和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于2011年、2014年两次通过复查,不断巩固了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今年,我局将再次接受中央文明委的复查,按照银川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和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2017年版《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测评标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迎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迎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各责任科室、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及责任分工要求,抓紧落实好各自责任分管领域相关迎检准备工作。

  二、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展板、电子屏、LED显示屏、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市建筑行业管理处要督促施工企业,利用建筑工地围挡等构筑物大量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供热物业办要协调物业企业利用各办公楼电梯口多媒体设备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刊播,同时指导督促三区物业管理部门落实相关要求。

  三、加大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局机关党委及市住建局办公大楼内所有进驻单位,都要积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到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迎检工作中来,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使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达到100%,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超过90%以上,同时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和巩固掌握2017年版《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测评标准中涉及的有关应知应会内容及知识点。

  四、全国文明单位新版测评标准下发时间较短,复查迎检工作责任重大、时间紧,各责任处(科)室、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这次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迎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处室各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和迎检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认真扎实全面做好有关宣传教育、氛围营造、迎检资料整理等工作。在这次复查迎检工作中,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局党组系统党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处(科)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局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含办公楼进驻单位)人员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日常暗访及督查,一经发现问题,一律实名通报,从严处理。

  五、各处室、各单位要以此次复查迎检工作为契机,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动态机制,拾遗补缺,堵塞漏洞,同时要经常性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全国及区市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六、及时完善上报相关资料内容。各责任处(科)室、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完善相关资料内容,并务必于9月11日上午9时前统一报送至局组织人事科。资料盒盒内目录、横目录、竖目录要求参考银住建党办【2017】37号文件标准。

  附件:2017年版《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测评标准任务分工

  2017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 关于在住建系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第二专...
下一条: 关于举办银川市住建系统文明礼仪培训班的通知
友情链接: 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协会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宁夏总工会  |   宁夏招标网  |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宁夏建筑业联合会  |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网站  |   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宁夏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德胜东路8号
办公座机:0951-8557493/8557491

扫二维码 关注圣峰
版权所有:宁夏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宁ICP备17001919号 网站设计制作:银川天脉网络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1950484 人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1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