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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08月15日  点击数:2039 次

宁建(建)发〔2017〕67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建筑施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

  防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15日

  关于建筑施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及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结合自治区建筑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标准规范为依据,准确把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监理企业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标准化和信息化共同支撑的双重预防机制,实现企业、项目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施工企业责任落实、监理企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安全事故的坚强基础。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标准规范,结合我厅印发的《标本兼治遏制我区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针对企业、项目的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施工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实施、完善工作负总责,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筑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安全风险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安全事故,高度关注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监督机构事项纳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项目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项目“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3.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建筑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项目、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管控。要高度关注施工过程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建筑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项目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一般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5.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依据现行的行业标准或规范,对照主管部门制定的隐患自查指引导则,梳理完善项目清单、风险点表册、岗位卡片,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一般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相关工序的施工,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属地住建部门和企业安委会“双报告”制度,

  并将以上报告事项纳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

  6.防控职业病危害。建筑施工用人单位要依法向安监、卫生防疫部门申报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作业现场要配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更新。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严格实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二)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的部门监管体系

  1. 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各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在总结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基础上,尽快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进一步修订完善隐患排查指引导则和监督检查指引导则,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总结本辖区建筑施工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基础上,建立健全本辖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并组织所监管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创标活动。

  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各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单位落实首要安全生产责任,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结合项目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项目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项目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项目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项目,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通过实行“网格化”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支持、推动责任单位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制定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治的激励措施和施工作业人员举报隐患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

  3.有效管控区域安全风险。各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并重点结合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情况,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实行风险预警控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深入推进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坚持做好施工图审查季度通报工作,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勘察设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其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持续抓好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督促落实专家审查意见,提高建筑结构可靠性,保证工程抗震设计质量。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设施必须及时淘汰。严格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检测检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或者投入使用。

  三、责任分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党政同则、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负责推动所监管行业领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自治区住建厅负责全区建筑施工行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督促、指导工作,各市住建部门负责本市建筑施工行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督促、指导工作;县级住建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工商注册在本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和辖区工程项目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企业承担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主体责任。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8月20日前完成)

  各地依据本实施方案所列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安全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8月20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自治区住建厅备案。(联系电话:0951-6085236,电子邮箱:nxjzgl@163.com)。

  (二)试点先行,完善标准规范(9月10日前完成)

  1.遴选标杆企业(8月20日前完成)。各地市级住建部门在原先已经确定的标杆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择优遴选一批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效果较好的企业作为自治区级行业候选标杆企业,于2017年8月20日前上报至自治区住建厅(联系电话:0951-6085236,电子邮箱:nxjzgl@163.com),同时报送属地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2.开展试点工作(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各地市级要加强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力量帮助本地标杆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试点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行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3.完善标准规范(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各地组织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系统总结本地标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流程、实施指南、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案例,组织有关技术(业务)人员及专家,综合论证、评估、修订、完善和提升,切实形成一整套可借鉴推广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规范,确保制度规范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三)组织推广,全面实施(2017年9月10日开始)

  各地市级住建部门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安全风险开展全面的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五、强化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

  (一)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地要加大帮扶指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动遏制安全事故工作,鼓励企业使用安全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协调人社部门将工伤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状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挂钩,积极发挥保险机构在企业构建风险管控体系中的作用;加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托“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开展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将项目考评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主要依据,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并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挂钩。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制度,树立一批样板企业和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水平,实现管理行为标准化、设计要求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施工机具设备和模板标准化,建立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考核办法,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进一步提高自主安全管理能力。

  (三)强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按照自治区相关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督促责任主体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利用远程监控抓拍、施工升降机人脸识别系统等功能,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随机抽查抽测力度,利用远程监控抓拍等功能进行取证并实施动态监管记分和行政处罚。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紧紧围绕遏制安全事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一般风险、排查治理一般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示范带动。加强对辖区监督机构、监督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企业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类别、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大力推进试点标杆企业工作,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向标杆企业学习,把典型企业的标准、制度、管理方法推广到同类企业中,以点带面,提高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推广一批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企业和项目,为推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四)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和《宁夏建筑信用体系实施细则》中,加强检查指导、考核奖惩,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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